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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特色和亮点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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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7      来源:湖北省政府网站     作者:湖北省政府网站     

  • 时 间: 2017-05-25

  • 嘉 宾: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

  • 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视察我省时,要求全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喜迎党代会 荆楚新跨越”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湖北“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特色和亮点。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

  大家知道,我们湖北是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地位举足轻重。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视察我省时,要求全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现实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组织召开“喜迎党代会 荆楚新跨越”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湖北“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特色和亮点。特邀请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同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同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提问。

  下面,请省环保厅李瑞勤副厅长介绍全省环保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

  记者朋友们: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了一序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立省战略。五年来,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突出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成效初显

  我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自2013年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推进蹄疾而步稳。一是高位谋划。省委、省政府分别审议,省人大通过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为生态省建设确立了行动纲领。二是加强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任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全面协调推进生态省建设。三是明确任务。每年将生态省建设重点任务下达各成员单位,确保生态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四是强化考核。省环委会每年实施考核,结果在省环委会全会上通报,“以考促建”效果明显。目前,全省17个市、州全面启动生态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县、4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22个国家级生态村;功创建了8个省级生态县、304个省级生态乡镇和2922个省级生态村;十堰市、鄂州市梁子湖区、武汉市蔡甸区等3个市(区)纳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五是加大环保财政投入。2012年以来,我厅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约41亿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2.5亿元,合计约63.5亿元。中央资金主要投向是:安排15.6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15.8亿元用于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安排13.6亿元用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其余资金用于支持各类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省级资金用于支持各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等方面。

  二、坚持先行先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丰富

  一是锐意生态文明改革,扎实推动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湖北省实施

  三、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效果明显

  一是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留白发展,坚持严格执法,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成为推动湖北经济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抓手。二是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我省作为试点省于2016年率先发布《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近期正按照国家部署在优化划定方案并积极谋划推进勘界落地工作。截止2016年底全省累计建成自然保护区79个,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73%。三是优化环保审批服务。前后分三批下放25类环评审批权限。深化网上审批改革,建立了一网到县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提高审批效率和效益。四是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2013-2016年,全省坚决拒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221个建设项目。

  四、坚持严格环境执法和督察,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保法治体系。2012-2016年,我省陆续出台《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省人大出台《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走在全国前列。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2-2016年期间,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8399次,处罚金额44064万元,其中新环境保护法2015年实施以来,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达到61件、处罚金额3887.63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06件,限产停产案件266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32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7件。三是全面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湖北期间,共实施行政处罚314次,处罚金额2264万元,责令限期整改290家次,责令停产整改486家次,查封扣押62家次,取缔关闭161家次,实施行政拘留22人,刑事拘留5人,约谈839人,追责问责445人。

  五、坚持重拳强力治污,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别发布、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重拳组合治污,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重拳治理大气污染。2012-2016年间,全省一共完成6645个减排项目,我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实施《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双项考核机制,督促并激励地方政府改善空气质量。2016年,纳入国家“大气十条”考核的12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PM10)为8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3.7%;纳入国家“十三五”空气质量考核的13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6.7%;优良天数比例为71.4%,较2015年增加6.5个%,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二是重拳治理水体污染。建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报请省政府印发《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在长江干流及其重要一级支流设置跨界水质考核监测断面70个,全面实施长江跨界断面考核。累计投入25亿余元,整治了2000多个村庄,400多万的农民受益,全省44个县市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6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6.6%,较2015年上升2.0%;水质污染较重为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9%,较2015年下降1.9%。三是重拳治理土壤污染。开展黄石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推进蕲春县、竹溪县耕地土壤修复试点。在我省经济保持较高速度情况下实现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难能可贵。

  下一步,全省环保系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继续以生态省创建为平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环境风险管控为着力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优异的环保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谢谢!

  下面,请省水利厅唐俊副厅长介绍全省水利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

  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关注、关心湖北水利工作!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湖北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雨量丰沛,水系发达,河流纵横,长江、汉江交汇,湖库棋布,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承担着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任。长期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个方面和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湖北样本”提供了有力的水利保障和支撑。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确立“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基本建立了省、市、县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了用水全过程监管。实行了重点河流纳污能力核订。严格了化工园、工业园排污口的审批。加强了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以及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5月11日,国家考核组在考核2016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时,再次对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二是借力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管护与生态修复。去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定。省委、省政府迅即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并部署相关工作。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王晓东同志任总河湖长,并担任长江的河长。清江等11条跨市(州)的重要河流和五大重要湖泊,分别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担任河湖长。目前,全省17个市级、35个县级、43个乡级实施方案已出台,到10月底有望基本建立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同时,我省还组建了省、市湖泊保护专管机构,签订了省市县三级湖泊保护责任状,实施了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力求水清、河畅、堤美、岸绿。

  三是坚持试点引领,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出台了“力推生态长江建设十条意见”。启动了《湖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以我省5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为龙头,大力推进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省水系连通项目80个,其中咸宁淦河、鄂州长港河、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襄阳九水润城、潜江园林城区水系连通、洪湖市夏家沟水生态河湖连通、钟祥市明显陵(外明塘)至莫愁湖至汉江河湖连通等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已初见成效。

  四是强化水土保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建立了省级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了“丹治”“长治”等重点治理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县和美丽乡村建设,力求项目区“山变绿、水变清、粮增产、人变富”。“十二五”以来,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0平方公里,覆盖县市区52个,受益人口120万。

  五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出台了《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编制了《湖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修订了《湖北省工业与生活用水定额》,开展了节水型企业、灌区及公共机构创建。利用宜都市被列为全国水流产权改革试点的契机,稳步推进全省水流产权改革。积极探索、推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全省45个市、县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其中武汉市还在大力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水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计划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1.牢固树立新时期治水兴水思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加快推动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保护水资源转变、从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谋划好水利发展目标、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解决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促进人水和谐相处。

  2.坚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严控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行纳污总量控制,改善江河湖库水体水质。完善省、市、县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把相关指标落实到江河控制断面、各级行政区。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将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加大执法力度,对触碰“三条红线”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让水资源管理“红线”真正成为水环境“警戒线”、水生态“保护线”。

  3.切实抓好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实施水系连通。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江湖连通、河湖清淤、水体置换、生物过滤等措施对长江流域河湖水生态系统及连湖河道水网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让河畅其流、水复其清。二是强化生态调度。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三是严格岸线管理。编制长江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按照岸线功能属性实行分区管理,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优化长江沿线取水口、排水口布局并实行科学规范管理。

  4.不断加大节水减排力度。抓好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减少农业灌溉用水,减轻面源污染。加强中水回用和非常规水利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发挥水价在节水中的杠杆作用。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节水。

  5.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小水保”为“大水保”。在实施“丹治”“长治”等重点治理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时,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县和美丽乡村建设,让水土保持工作推进区域青山绿水长在,区域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受益。

  下面,请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5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方案》要求,2015年至2017年在全国分阶段分步骤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试点审计,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2016年,省委、省政府把“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作为全省重大改革项目之一,由省委主要领导同志领衔,负责总体推进和落实。省审计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举全系统之力,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充分肯定,多次以简报、要情和工作通讯等方式刊登和推广了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开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去年,省审计厅按照全面推开和部分地方深层次试点两个层面同步推进要求,编制了《全省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方案》和《在鄂州市等七个地方从深层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中心,各审计组组长分别由厅长、副厅长、各地审计局局长担任,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抽调1152名审计人员组成121个审计组,对116个市州县开展全面审计,同时在鄂州市等7个地方进行深层次试点。我省为全国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唯一省份。

  ——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

  省审计厅认真总结审计经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明确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目标,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组织实施、审计技术方法及审计评价等,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审计操作制度,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审计署对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给予充分肯定。

  ——探索出了“目审”+“技审”的审计方式方法。

  针对这项全新的审计工作,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针对当前资源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简易版的方案和措施,抓住有限目标马上干”这一要求,从发现和解决最直观、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采取“目审”方式, 组织人员对全省耕地、林地、江河、湖泊、水库、渠道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区域和项目,以及乱排滥采、盗伐滥伐、违规养殖开垦等问题,逐一进行点对点的实地查看、走访调查、取样检测。审计中,探索运用了“五查五看”的方法,即:查责任落实情况,看机构、制度、责任、人员是否到位;查实物量和质量,看实物形态和质量功能;查红线指标实际执行情况,看实际效果;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看实施进度和效果;查上级督办案件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销号情况,看是否真查真改、彻查彻改。

  在七个地方的深层次试点审计中,省审计厅还创新探索了“技审”的方法,利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展审计。制定了19张数据采集中间表,由审计人员现场采集相关部门内部数据,利用数据分析平台核实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变化情况的真实性。同时,利用遥感影像、线状图等多种地理信息数据,建立了23个叠加比对分析模型,对不同部门的图层数据进行叠加比对分析,形成占用基本农田、越界开采、土地闲置、虚假造林、盗伐滥伐林地、填湖填库等违规违法疑点图斑,交由审计组现场核实。实践证明,“技审”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精准发现问题疑点线索,确保了审计结果的专业、准确、权威。

  ——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意识。

  去年,全省共出具了116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和7个地方深层次试点审计报告,基本掌握了全省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结推广了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发现并揭示了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地资源保护、矿山环境整治、森林资源损毁破坏、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600余条。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汇总上报省委、省政府后,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副省长曹广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市县和主管部门对照审计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整改查处措施,也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意识。通过审计,一些隐患得到有效消除,一些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较强,社会各界认可度较高。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下面,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湖北卫视记者提问:唐厅长您好!习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湖北在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维护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方面作了哪些努力?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湖北是拥有长江岸线最长的省份,也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同时,湖北的革命老区县和贫困县集中分布在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国土面积五分之一,在长江上游19个省份中排第3位,在中部6省中排第2位。湖北水土保持工作承担着“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服务贫困山区精准脱贫”“扶助革命老区绿色崛起”“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等多重任务。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尤其是“十二五”以来,我省坚持预防与治理两手抓,一手抓预防监督,强化监测预报能力,加密监督执法两万余次,严控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扰动,督促落实配套治理资金490亿元,遏制了“流失增量”;一手抓综合治理,财政、发改、水利、林业等部门资金与吸纳的社会资本协同发力,“长治”“丹治”“革命老区”等项目悉数上马,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10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0平方公里,有效地减少了“流失存量”,同时建设了一大批环境优美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扶助52个县、120万贫困农民通过治理人均增收3000多元。通过多年努力,武汉、宜昌、襄阳、鄂州、咸宁等城市,大力加强城市水土保持,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生态,美化了人居环境。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老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桐柏山区等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贫困山区,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已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完成了从“山荒、水浊、地瘦、人穷”到“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可喜变化。

  下一步,随着生态湖北建设的深入推进,我省还将以政府目标责任制、河湖长制为抓手,更大力度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为了荆楚大地的“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民更富”而不懈奋斗!同时,也请各位记者朋友们帮我们呼吁,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共建绿色美好家园。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去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省重大改革项目,省委省政府、省改革办高标准谋划,高位推进,省审计厅举全系统之力,精心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那么,请问今年省审计厅是如何推进此项工作的?

  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感谢记者朋友这个很好的提问。今年,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工作安排部署,在继续保持去年有效做法的同时,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一是继续在全省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今年,我们根据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有重点的对土地、森林、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五大领域进行审计,突出审计内容,确保审计效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用同一把“尺子”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大数据平台,充分共享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地理测绘信息等,为全面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奠定基础。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跟踪督促有关市、县和单位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积极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转化运用机制,把审计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干部任用、问责追责、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挂起钩来。五是进一步做好审计规范化和队伍建设工作,目前,审计署正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我们将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制度规范文件,更好地来开展这项工作。同时,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能力和水平。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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