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胡集镇泉口村207国道改道占用宅基地赔偿问题 |
信件类型: | 政务咨询 | 受理单位: | 胡集镇 |
写 信 人: | 王俊 | 来信时间: | 2018-06-23 |
来信内容: | 胡集镇泉口村207国道改道占用村民 王廷保 房屋及宅基地(房屋为8MX10M平方的2层楼及3间瓦房,宅基地面积约为1亩多地),目前村干部要求其签订拆迁协议,拆迁条件为:赔偿金小于20万,并不再另外安置宅基地。
此拆迁条件太低,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远不及房屋及宅基地价值,同时不另外安置宅基地,王廷保 将只剩下空户头在该村。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及房屋拆迁赔偿补助参照什么标准?该赔偿条件是否存在压低赔偿标准的行为,请政府公开相关信息,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当事人 王廷保电话:13581350297)
附件照片为泉口村及207国道的卫星地图截频,当事人房屋在207国道边。 |
回复单位: | 胡集镇 | 回复时间: | 2018-07-02 11:07:12 |
回复内容: | 王庭保系2006年由柴湖镇搬迁到我镇泉口村三组的移民,当时安置是124.8㎡的砖混两层的房屋,10多年来因无人居住,目前屋顶瓦和檩条全部塌陷,房子门窗全部被撬走,实属危房。现207国道改造王庭保房屋在红线范围之列,钟祥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标准对其进行了评估,房屋及其附属物评估总价为11.87万元。
这次207国道改造,胡集镇涉及的26户房屋拆迁统一由市征收办评估,评估公司出具标准的评估报告。房屋拆迁后农户需要宅基地的,由村负责落实到位,不需要的每户另外补偿宅基地安置费2.5万元、搬家费2000元、务工费3000元、过度费3000元。关于土地征用标准,胡集镇属钟祥市二类土地标准,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4210元,因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户应得劳力安置费标准为每户18600元,外加青苗补偿费、胡集镇实行土地征用每亩2.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