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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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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07      来源:市卫计局     作者:市卫计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护士延续注册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1、《护士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4项。
申请条件下列情形不予延续注册:1、无精神病史;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4、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办理材料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以上提交资料复印统一用A4纸并盖拟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所需表格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pdf

办理地点钟祥市西环路1路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6901699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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