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延续注册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07 来源:市卫计局 作者:市卫计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护士延续注册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1、《护士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4项。 |
申请条件 | 下列情形不予延续注册:1、无精神病史;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4、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
办理材料 |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以上提交资料复印统一用A4纸并盖拟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
所需表格 |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西环路1路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6901699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审批—办结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