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28365 365|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办事服务/市民办事/文化体育

关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的办理

【字体:  

发布时间: 2016-11-30      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作者:市文体新广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关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的办理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条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申请材料《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文艺表演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有5名以上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其中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5、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或者相应的资金证明。
前款第4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1、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2、职称证书;
3、艺术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4、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书面证明;
5、其他有效证明。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文体新广局窗口,西环路1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6901686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流程图.jpg
证件样式

许可.jpg

 

-- 新闻网站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