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案制项目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11 来源:市发改局 作者:市发改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备案制项目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三)条:“健全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鄂政发[2005]12号)第三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实行备案制”。 4、《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鄂政发[2005]12号附件)规定“市州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所属及跨县(市、区)、跨流域项目的备案工作,其余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
申请条件 |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项目布局合理;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5、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6、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申请材料 | 1、项目备案业主需提供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筹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简介、填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项目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提供资料: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或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 (4)中外投资各方的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5)项目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6)项目申请人填写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
填写表格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标准格式通过省发改委门户网站下载)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690167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备案类事项按照“申请—审核—发证”的服务流程操作。局政务中心窗口首先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初审不合格的,当即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善的资料。初审合格的,窗口将受理的资料电话向局对口科室和领导衔接汇报后,由窗口直接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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