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领、补领驾驶证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2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换领、补领驾驶证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123号令 |
申请条件 |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证异地转入换证、补证 |
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需提交)。 |
办理地点 | 车管所办证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937605 |
收费标准 | 收费驾驶证工本费10元 |
办理流程 | (1)办证大厅整理资料; (2)受理窗口办理业务,核查申请人累积记分、注销、吊销或撤销、违法行为未处理等情况; (3)制作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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