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人审验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0-30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驾驶人审验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123号令 |
申请条件 | 持A1A2A3B1B2证在记分周期有记分记录的和校车驾驶员 |
申请材料 | 驾驶证和照片,校车驾驶人体检证明 |
办理地点 | 车管所办证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937605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1)办证大厅受理窗口查询开具学习通知单。 (2)到二楼审验办公室参加3小时安全教育学习。 (3)受理窗口录入学习情况,出具审验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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