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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无”优抚对象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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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25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市内“三无”优抚对象收养

设定依据

民政部《光荣院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市内 “三无”(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且无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的优抚对象。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医疗卡、优抚证等证件及相关个人财产。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村(社区居)委会、乡镇民政办、钟祥市民政局、钟祥市光荣院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手续完备,30个工作日内收养入院

联系电话

0724-4229026

办理流程

(1)符合供养条件的优抚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2)所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核实

(3)所在乡镇民政办审核盖章

(4)报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查批准

(5)入户调查

(6)入院前体检

(7)市光荣院与乡镇场(街道、开发区)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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