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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性岗位补贴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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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29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关于公益性岗位补贴事项的办理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   2、《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   3、《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1]19号)  
申请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单位(企业)。就业困难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人员:①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③残疾人;④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⑤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3)公益性岗位认定表;(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5)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享受补贴人员户口薄复印件;(7)就业援助对象证明;(8)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9)工资表;(10)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复印件;(11)劳动合同复印件;(12)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13)用人单位负责人、公益性岗位人员、人社中心负责人三方合影;(14)人社中心调查报告;(15)用人单位承诺书。
办理地点钟祥市人力资源市场15号台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6900802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单位提出申请及招人计划,向所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报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经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汇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科)共同审核后并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抽审合格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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