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级职称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9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初级职称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申报初级职称有关规定 |
申请条件 | 专科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中专毕业满5年 |
办理材料 | 需携带毕业证原件、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 |
办理地点 | 人社局,莫愁大道50号;一楼大厅,6号台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6505322 |
收费标准 | 80元 |
办理流程 | 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审批盖章,报市人才中心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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