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格举报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30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市物价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价格举报事项的办理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
申请条件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一)举报事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的; (三)没有提供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的;(四)对同一个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其他机关已经受理的;(五)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提出举报,但没有提供新的事实的。 (一)达成调解协议的;(二)调解期间双方自行协商和解的;(三)消费者撤回投诉的;(四)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的;(五)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应当视为价格投诉办结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不执行调解协议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申请材料 | 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1、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2、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3、举报人应提供联系方式 |
填写表格 | 无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 |
办理时间 | 价格举报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价格投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告知消费者 |
联系电话 | 0724—12358(4266745)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1、接收登记—举报中心提出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承办单位办理;2、举报督办—按办结期限催办;3、举报办结审核—结案归档;4、反馈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