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定价以外的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30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市物价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省定价以外的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其他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 |
申请条件 | 依法成立并经营管理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度假区等称号的机构。 |
申请材料 | 1.机构登记证书; 2.首次申请制定价格的,要提供批准设立为风景名胜区或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自然保护区的文件,以及景区经营许可文件。 3.申请制度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文件,附成本测算资料和计算办法及依据; 4.调整收费标准的须附调整理由并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
填写表格 | 无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物价局收费科 |
办理时间 | 在申请资料齐全情况下,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若需要报上级机关审批或其他部门会办的事项,时间另计。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书面说明理由并提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不包含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正、上报(转报)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所需要的时间。 |
联系电话 | 0724—4931892 493189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受理→审批→公布价格政策,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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