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学附设职业高中班、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标准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30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市物价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学附设职业高中班、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标准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其他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 |
申请条件 | 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学附设职业高中班、城市义务教育 |
办理材料 | 1.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或理由。 2.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材料或财务决算材料。 3.拟调整的幅度和影响情况分析。 4.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性质、投资规模、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 |
填写表格 | 无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物价局收费科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不需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的36个工作日,需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的54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724—4931892 493189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教育部门提出→物价部门审核→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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