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2-28 来源:教育局 作者:李光荣
一、事项名称: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的办理
二、设定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
三、申请条件
1.具备相应的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申请人应具备从事教育职业的政治思想素养,提交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品德合格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4.身体素质好,体检合格。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要求,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证认定期间,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针对申报条件出台了新的文件,以新的文件要求为准。
四、办理材料
办理教师资格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钟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合格证明及面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钟祥市人民医院(体检点设在康复中心)出具的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7)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加盖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章;
(8)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
五、填写表格: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附表格,可下载。表格以当年为准。)
六、办理地点
钟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钟祥市石城大道中路26号)
七、办理时间
2015年春季:(1)网上申报时间:4月20日8:00—4月30日18:00(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8日—5月8日(有效工作日)。
2015年秋季:(1)网上申报时间:9月21日8:00—10月9日18:00(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724-4230474
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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