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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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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1-19      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作者:市文体新广局     

事项名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事项的办理
事项类别行政备案
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申请条件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材料

办理事项时需携带: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移动电话号码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用于出版物发行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经营场所位置图;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初中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8.如申请办理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需提交正版电子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票,而且电子出版物进货总数应不少于400张,并在经营场所备有相应的电子出版物读盘设备;
9.其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所需表格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审批表。

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审批表(反面).pdf

湖北省文化市场经营审批表(正面).pdf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文体新广局窗口,西环路1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6901686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事项办理流程图(点击可下载)

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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