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地点(类别)变更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1-19 来源:钟祥市卫计局 作者:市卫计局
事项名称 | 医师执业地点(类别)变更 |
行政审批内容 | 医师执业地点(类别)变更 |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12条第13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第四章 |
审批条件 | |
办理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
1《医师执业注册变更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4、医疗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所在的医疗机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提交资料复印统一用A4纸并盖拟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30个工作日(即办件) |
联系电话 | 6901699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审批、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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