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客店镇宣传文化理论骨干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1-10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客店镇宣传思想工作,确保各部门、各战线及主要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能够得到及时宣传报道,经镇委研究同意,特制订客店镇宣传文化骨干联系点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联系点分工
胡 倩:联系政协、人大、团委、农业农村、护林防火、农业技术、农技服务、防汛抗旱、移民、文体、教育、卫生、宣传、武装(14项);同时,协助宣传委员主攻大报大刊
陈 巍:联系民政、残联、扶贫、工业经济、旅游发展、招商引资、统计、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大洪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工作(11项)
张凌翼:组织、统战、劳动人事、老龄老干、工会、工商联、党校、关心下一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9项)
陈春娥:档案、政府机关、城建、环保、纪检监察、计划生育(6项)
马 俊:政法、社会综合治理、绩效考核(3项)
简 媛: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2项)
各村、社区、财管所、人社中心、信用社、派出所、林业站、国土所、教育组、卫生院、供电所、中学确定一名专人加入客店镇宣传文化骨干队伍,负责本村(单位)各项事务、活动。
二、联系点任务
1、各联系人要主动与相关各口对接,寻找信息源和新闻点。各口、各机关干部要积极配合,主动联系,凡相关工作信息报送至办公室的,均属该联系人任务;联系人可突破联系点限制,抢先获悉任何新闻,同一内容,任务算作报送较快的联系人。
2、凡联系点有重大政务活动的,必须及时宣传报道,否则作为失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每个宣传文化骨干每周至少报送1篇宣传稿件,每月将上报信息情况统计上报主要领导。
4、稿件报送时间为每周四下午5点以前,由陈春娥负责收集和登记,稿件形式灵活多样,既可以是新闻报道,也可以是调研文章,还包括杂文、散文、诗歌等各类文艺作品(内容必须与客店有关,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可算作完成当月全部任务)。
三、宣传管理办法
1、客店政府门户网站每周更新不少于3篇(文章、图片),向上报送稿件不少于每周3篇,确保每周有一篇被采用。
2、对拟发表于我镇政府网站的文章,由胡倩初审,交宣传委员复审,同意后发表。对拟发表于市以上的重要稿件,经宣传委员复审后,报书记、镇长把关后方可报送。
3、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人(村和单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对能够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并在宣传文化理论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的,镇委将给予适度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评先表模、推荐提干中给予优先考虑。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任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表模资格。
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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