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老笼王蜂业专业合作社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11-21 来源:钟祥市食药监局 作者:钟祥市食药监局 责任编辑:快乐车
(2017年第1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9月21日对湖北老笼王蜂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百花蜂蜜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9月21日,省局对荆州区荆州印象商行经营的百花蜂蜜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为湖北老笼王蜂业专业合作社。2016年11月1日,钟祥市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责成钟祥市食药监局东桥监管所启动了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生产企业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公司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151018,共生产98瓶,共计49kg,除5瓶送货到荆州印象商行外,其余均未销售。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从经销商处召回了1瓶。该批产品货值金额1862元。
二、针对湖北老笼王蜂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含有氯霉素蜂蜜的行为,我局进行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移交给了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发生问题的原因:专业合作社从社员处购进原料蜜的时候,不清楚蜜蜂是否在休药期。
四、企业整改情况:严格把好采购验收关,不使用休药期蜜蜂产的原料蜜,同时进一步做好出厂检验工作,确保生产出安全的食品。企业已于2016年11月25日完成整改,并经我局验收合格。
特此公告。
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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