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钟祥市友翠食品加工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11-21 来源:钟祥市食药监局 作者:钟祥市食药监局 责任编辑:快乐车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5月23日对钟祥市友翠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绿豆皮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5月23日,省局对钟祥市友翠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绿豆皮(生产日期2017-05-21)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2017年6月28日,钟祥市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责成钟祥市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启动了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生产企业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企业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17-05-21,共生产1袋,共计5kg,并已销售完毕。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产品已销售使用完毕,无法召回。该批产品货值金额120元。
二、针对钟祥市友翠食品加工厂生产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我局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三、发生问题的原因:未做好原材料的入库验收工作,二氧化硫为原料绿豆中带入。
四、企业整改情况:对每购进的每一批次原材料进行索证索票,做到原材料的来源可追溯。企业已于2017年7月31日完成整改,并经我局验收合格。
特此公告。
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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