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1-05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信息中心
鄂人社发〔2017〕6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80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19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8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技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以“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引领支撑能力,全面加强“三个一”建设,即:一库集(汇聚构建全省集中的人社信息资源数据库,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一卡通(加快发卡,一人一卡,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通用)、一网办(建设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重塑和再造业务流程,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推进人社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诉求,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
坚持集中整合、融合创新。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系统向省集中整合,建设“大服务、大数据、大平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业务创新和服务方式变革,引领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开放共享、协同发展。推进服务资源、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平台化,完善各类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
坚持保障有力、安全有序。正确处理创新发展和保障安全的关系,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信息化支撑能力,确保“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三)实施步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确定的基础能力提升、管理服务创新和社会协作发展三项行动计划,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的模式分阶段推进我省“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的实施。
2017年,启动“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的实施,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综合应用示范为重点,依托互联网和省级数据中心平台,优选一批行动主题纳入应用示范,探索形成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发展模式。
2018年,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共享、流程再造、资源整合,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形成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公共服务新模式。
2019年,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创新应用,各项业务数据纳入省级平台,建成宏观决策系统和监督监管体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新机制,提升人社科学决策、高效服务和风险防范水平。
2020年,“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的行动主题全面实现,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形成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人社”生态环境,服务需求的实时感知和预判分析能力得到提升,服务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服务。省、市人社部门要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实现全业务、多渠道的便捷服务。依托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结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推广网上维权、网上调解仲裁、网上职业培训等新模式。提升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微信等服务渠道,实现线上各渠道之间的集成,并与实体大厅服务联动。推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利用共享的网上公共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2、规范优化流程,推进标准服务。制定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适用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流程等内容,形成统一、规范、适用的全省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建立人社领域各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网上预审、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和循环证明。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重塑和再造现有业务经办流程,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向省、市(州)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业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3、强化联动共享,推进协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与各业务系统对接联动,共享持卡人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建设统一标准的电子档案系统,统一业务入口。建设就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协同办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平台,支持信访、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案件信息协同与共享。完善跨省及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平台,推进就医一卡通,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民政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业务的协同办理和一站式结算。建立跨地区业务协同机制,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系统应用。
4、加强数据分析,推进主动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汇聚整合分析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等数据资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等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通过建立实名制登记制度,动态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和参保状态,准确感知其需求,实施分类帮扶和精准扶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推进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构建“就业D图”,展现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为劳动者择业、用人单位招聘、培训机构培训提供引导信息。通过数据比对和关联分析,准确定位未参保、未领取社保卡对象,明确重点人群,主动提供参保缴费、制发社保卡的服务。
(二)整合共享,提升监管监控能力
1、加强精准监管。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在线实时监控。结合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购药的轨迹信息,实现对门诊、住院、线上线下购药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全方位监控。充分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通过对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及相关数据资源的比对核查,筛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确查处。依托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和智能执法调度指挥平台,为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应急指挥、执法调度、移动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推广和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现对仲裁办案的全过程监督。
2、支持宏观决策。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宏观决策支持体系,及时感知政策实施状况,促进政策完善。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体系,跟踪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基于大数据技术对社会保险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和预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3、加强信用监管。依托全国统一的人社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模型与标准,构建“人社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授权机制,在隐私信息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信用信息查询核验服务。推进信用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中的应用,对诚实守信的主体实行激励措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三)夯实基础,提升引领支撑能力
1、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普遍发放社保卡,实现“一人一卡”。建成全省集中统一的社保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生物特征识别状态库、人社信用信息库,实现基础信息、业务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联动共享。推进人员、单位信息在各业务领域之间共享,并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对接,实现“一数一源”。基于基础信息库,建立面向社会的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社保卡在其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领域内的应用。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电子档案信息系统,统一业务入口,支持各业务系统与电子档案一体化。依托社保卡及持卡人基础信息库,在省数据中心部署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综合身份认证手段,形成业务办理的实名制验证能力,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2、提升数据质量。规范全省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避免多头重复采集数据,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在人社领域系统内开展数据比对清理,杜绝不合规数据进入信息系统。加强与公安、税务、工商、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扶贫开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构建多领域的集成融合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加强对联网监测数据的质量分析,督促各地对错误数据进行整改。推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职业培训人员、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精准扶贫对象、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等实名登记,构建人社领域的实名制登记数据库。
3、增强感知能力。汇聚个人就业创业经历、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享受经历、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工资收入、权益保障、表彰奖励、居民健康档案等数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等数据,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融合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信息,跟踪记录持卡人用卡行为和特征,构筑“用卡轨迹图”。基于各类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服务对象的基础属性、业务属性、行为轨迹进行“画像”分析,增强对服务诉求的感知和预判能力。
(四)开放协同,提升社会协作能力
1、推进基础数据资源开放。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通过社保卡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并依托社保卡、个人身份认证平台,开展实名身份核验。开放社保卡支付结算接口,支持与各类社会支付渠道的应用集成。建成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接口,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
2、推进业务数据资源开放。根据国家和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建设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应用规范,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推动非涉密非敏感的公共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向社会合规开放。开放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等证照信息的核验接口,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的集成应用。开放查询服务接口,支持单位和个人查询就业、参保等信息,支持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询招聘岗位和求职人员信息。
3、推进人社众筹众包。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支持创业者和社会组织依托互联网开发服务于参保人员的产品。构建面向公众的创业扶持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在线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以“我选湖北”为主题,构建网络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为吸引各类人才来湖北就业创业提供对接服务。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督促协调,研究解决“互联网+人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形成业务部门提需求、信息化部门统一建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协调推进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对“互联网+人社”工作绩效的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健全政策措施,完善业务管理。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创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优化“互联网+人社”发展环境。要大力支持电子数据、电子签章的使用,保障各项业务的线上全流程办理。要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要规范社保卡发行和使用,保障持卡人线上线下的用卡权益。要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经办流程与公共服务流程,减少处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要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要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管理服务标准化。
(三)加强资源调配,加大资金投入。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做好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要探索“互联网+人社”信息系统建设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采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社会众包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要统一整合各渠道信息化建设资金,集中用于“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的实施。
(四)开展示范试点,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开展“互联网+人社”创新应用示范,组织实施一批“互联网+人社”应用示范项目,通过在技术创新、业务优化、管理提升等方面先试先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方案和发展模式。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五)夯实基础设施,强化安全保障。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扩大业务专网覆盖面,推进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要加快建设信息安全体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密码管理政策,加强密码保护,推进全网全域的安全监控。要加快推进全省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要建立数据分类应用、分级保护机制,外部机构接入安全审查、验证机制,以及网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六)加强队伍建设,营造工作氛围。要将人社信息化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加强的力量,纳入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要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理顺和加强信息化部门职能,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服务力量。要完善信息化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使之成为政策、业务、管理、技术融会贯通,能够承担“互联网+人社”任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要大力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增强对“互联网+人社”工作模式的适应能力,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互联网+人社”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应用“互联网+人社”成果。
为有效推进我省“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各行动主题落到实处,制定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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