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2-27 来源: 作者:钟祥市物价局
钟祥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相关说明
名词解释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钟政办发[2010]5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它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三)研究提出本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省和荆门市出台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政策;拟定、提出本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拟订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办法,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本单位的管理职能机关设为办公室、收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环境与资源价格科、农产品与医药价格科、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
下设二级单位为价格监督检查局、农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修改的《湖北省定价目录》,精准承接省、市下放的审批事项,贯彻落实有关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改革政策;
2、继续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做好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收费等清单制度落实和动态管理工作;
3、开展涉农、涉企、水电气、教育、医疗等领域价费专项监督检查,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及价格举报投诉的接待、调查、调解和处理工作;
4、完成国家、省、荆门定点商品采价上报及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
5、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人员情况
2018年单位现有人员67 人,其中:编内人员53人,与2017年减少5人,原因 :调出1人,退休2人, 补助人员减2人;退休人员14人,与2017年增加 2人。
二、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 96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66.88万元,比上年增加29.44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101.24万元,非税收入拨款减少71.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增资及职务、职级情况变化因素;二是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公积金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因物价上涨有所增加。
三、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96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88万元,项目支出118.00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9.44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36.44万元,原因是:
1、人员支出628.74万元,比上年减少80.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调整预算结构,减少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日常公用支出22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物价有所上涨,二是因我单位检查任务重,车改后增加了差旅费等成本,三是办公设施陈旧维护费用增加等。
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4项,总金额 118.0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年审取消收费财政补助,资金总额53.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鄂财综发【2015】5号精神,自2015年2月、7月取消和停止了物价部门收取的服务价格监审年度审验费、行政事业收费年度审验费;取消和停止征收上述收费后,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4】101号文件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安排,特申请继续将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人员经费25.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推进环资价格改革;2.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3.搞好涉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4、加强价格法规宣传。
纳入2018年预算53.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7.00万元,原因为:调整预算结构。
(二)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经费,资金总额5.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法[2011]86号)精神,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建立平价菜店和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特申请继续将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人员经费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对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纳入2018年预算5.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涉嫌刑事、行政执法、纪委案件涉案财物等价格认定经费,资金总额40.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①根据《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费用,由财政部门全额列入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价格鉴证费用。②鄂纪发(2011)14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③根据钟祥市物价局、钟祥市国家税务局、钟祥市地方税务局、钟祥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钟祥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钟价认【2014】36号)第十二条规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预算,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价格认定费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规定:各地在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纳税人收取费用。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通过与同级财政部门积极协商等方法解决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经费问题,保障认定工作顺利展开。④根据钟祥市财政局、钟祥市物价局、钟祥市地税局《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的通知》(钟财综发【2015】7号)的四条规定:取消、停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后,涉及省直部门必要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解决;影响市县的财政收入通过省级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对市县部门(单位)必要的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附件:湖北省取消、暂停征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财综【2004】56号)。特申请继续将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万元,人员经费20.5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税务机关等提出,对涉案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商品、货物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纳入2018年预算4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价格成本监审服务工作经费,资金总额20.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价成[2017]8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鄂财行一字[2017]1872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第三方审核服务费用作为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经费开支的重要内容统筹编列部门预算。第三方审核服务费用应纳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得将第三方审核服务转嫁给被监审对象”。以完善成本监审工作机制,提高成本监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定价。特申请继续将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成本审核数据科学、合理,成本监审结论更具公信力和权威性。
纳入2018年预算20.00万元(新增)。
五、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2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2万元,一是物价有所上涨,二是因我单位检查任务重,车改后增加了差旅费等成本,三是办公设施陈旧维护费用增加等。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8.21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0.21万元。
1.2018年生活招待费7.23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0.77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历行节约。
2.2018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未预算本项支出。
3. 2018年度我局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1辆,系二级单位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其中运行维护费为0.98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0.98元。原因是:2017年该车封存于物价局院内未使用,未发生费用,2018年该车需维修、交纳保险等。
七、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0.00万元。其中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72.0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8.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2.48万元,其中货物类19.98万元,工程类17.50万元,服务类85.00万元。
九、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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