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3-14 来源: 作者:建管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行为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全国和我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和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结合我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于3月下旬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等住宅工程以及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1、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有无肢解及违法发包等行为,施工许可办证情况。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有无超资质承揽业务及出借资质、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3、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4、检测单位市场行为。重点检查检测单位是否登录湖北省检测平台、超资质和无证承揽业务情况,是否签订检测合同,检测报告的时效性等行为。
5、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劳务分包、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二)建筑工程质量
1、资料方面:
(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图审)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
(2)勘察、设计、图审、施工执行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情况;
(3)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过程的质量情况。
2、现场实体质量:
(1)深基坑、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4)建筑钢材及连接件检测报告;
(5)混凝土结构截面尺寸、楼板厚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位置、构造措施;
(6)砌体结构首层、中间层、顶层等主要部位的施工质量;
(7)钢结构、混凝土构件制作的安装质量;
(8)主体结构检测报告;
(9)现场是否留有同条件砼试块;
(10)见证取样制度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1、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制定和执行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各施工单位是否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对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情况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贯标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针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方案组织施工及重要部位实施监控管理的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3、检查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起重吊装作业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塔机周边环境的安全使用条件及群塔作业防撞措施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以及设备档案管理情况。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过期的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是否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检查施工现场围墙围挡的美化亮化,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的设置及保洁人员配备情况,物料按规格分类堆放,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
6、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各类活动板房消防安全及用电管理情况,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管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7、检查工程监理人员履责情况。检查总监(或总监代表)到岗情况;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落实情况;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旁站监理履职情况;监理日常安全检查履职情况。
8、检查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查看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及检查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人员
1、本次采取“两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和下达相关法律文书。
2、组 长:陈松
副组长:肖红兵、闫敏、高军
成 员:王祥平、郭祥、吕学友、张航、陈华、淳静波、王明祥、李涛、孙建国、宋文
四、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要组成检查专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2、严明纪律,严格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并按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公示。
3、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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